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考核,现确定刘廷涛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5年6月23日到6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组织人事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5-87760023
通信地址:诸暨市浦阳路77号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311800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