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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冯丰寸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日期:2019年01月08日 10:57  作者: 编辑:jln 来源:】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组织人事部备案同意,将冯丰寸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积极分子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冯丰寸,女,汉族,1990年8月出生,浙江诸暨人,现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组织人事部职员,该同志于2009年12月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2018年10月再次递交入党申请书,经2名党员同志推荐,经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票决,决定自2019年1月6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姚晓菊、李莉。

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日至1月5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应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本人的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的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5-87760023 9200023

机关第一党支部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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