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5〕1号,见附件1),教育厅相关通知文件(浙教办函〔2015〕35号,见附件2)及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院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对于推荐申报人选,用人单位必须明确人选培养目标、制定具体培养计划。培养目标应为各学科、产业领域骨干人才,成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要因人制定,举措要具体化,要为申报人选配备培养导师。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培养举措的可行性将作为选拔评价指标,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将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选拔名额及重点
本轮计划全省共选拔37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全校限额推荐8名。重点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交通运输设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我省重点主导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倾斜;高校、科研院所要优先推荐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博士教师(科研人员)。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二)学院审核推荐
(三)学校选拔、公示、上报
(四)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产业、学科,分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培养人选方案,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后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及佐证材料1份(佐证不超过40页,具体要求见填表说明)。
申报表格见附件1,或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业务指南“高层次人才选拔与博士后”栏中下载。
请各系(部、中心)、各部门于2015年3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组织人事部(行政楼404室),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jyxyzzrs@126.com。
联系人:周老师 87760023(9200023)
附件:1. 浙联办〔2015〕1号
2. 浙教办函〔2015〕35号
附件: 附件1-2.rar
组织人事部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