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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03月05日 16:26  作者: 编辑: 来源:】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51号,见附件1),教育厅相关通知文件(浙教办函〔201535号,见附件2)及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院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对于推荐申报人选,用人单位必须明确人选培养目标、制定具体培养计划。培养目标应为各学科、产业领域骨干人才,成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要因人制定,举措要具体化,要为申报人选配备培养导师。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培养举措的可行性将作为选拔评价指标,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将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选拔名额及重点

本轮计划全省共选拔37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全校限额推荐8名。重点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交通运输设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我省重点主导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倾斜;高校、科研院所要优先推荐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博士教师(科研人员)。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二)学院审核推荐

(三)学校选拔、公示、上报

(四)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产业、学科,分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培养人选方案,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后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及佐证材料1份(佐证不超过40页,具体要求见填表说明)。

申报表格见附件1,或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业务指南高层次人才选拔与博士后栏中下载

请各系(部、中心)、各部门于201531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组织人事部(行政楼404),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jyxyzzrs@126.com。

联系人:周老师 877600239200023

附件:1. 浙联办〔2015〕1号

2. 浙教办函〔201535

附件: 附件1-2.rar

组织人事部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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