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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05月15日 14:01  作者: 编辑: 来源:】

各系(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今年我省可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2名,我院至多推荐1名。经省里综合评选后,择优确定2名候选人参与全国评选。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精心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每个部门至多推荐1名。推荐报告及推荐人选报送材料详见附件,请于2018年5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87760023(9200023)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3、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4、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5、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组织人事部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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