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今年我省可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2名,我院至多推荐1名。经省里综合评选后,择优确定2名候选人参与全国评选。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精心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每个部门至多推荐1名。推荐报告及推荐人选报送材料详见附件,请于2018年5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87760023(9200023)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3、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4、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5、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组织人事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