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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2023年度挂职锻炼教师期满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3年10月30日 10:16  作者: 编辑:人力资源部 来源:】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做好学院2023年度挂职锻炼教师期满考核工作,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暨阳学院〔202027号)文件精神,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依据

1.考核范围。学院2023年选派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期满的教师,详见附件1

2.考核依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暨阳学院〔202027号)(附件2文件规定的考核要求。

二、考核形式和要求

1.个人总结。挂职期满教师对挂职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挂职锻炼教师考核表》(附件3),挂职单位签署鉴定意见后,连同相关佐证材料116日前报所在二级学院(部)。

2.所在单位考核。各二级学院(部)在个人总结和挂职单位鉴定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考核会,对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核实教师挂职情况,检查挂职成果,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明确考核等次,并在各二级学院(部)内部公示个工作日。1110日前,各二级学院(部)将《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挂职锻炼教师考核表》(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挂职锻炼教师考核汇总表》(附件4)报送人力资源部

3.学院审定。人力资源部将各二级学院(部)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附件:

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3年挂职锻炼人员名单

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挂职锻炼教师考核表

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挂职锻炼教师考核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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